关于在渭南市各县(市、区)建设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和科学研究工作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的深度合作,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更好地发挥我校服务和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经2012年12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党委会同意,决定在渭南市各县(市、区)分别建设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和科学研究工作站。
一、职责范围
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会同地方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高研究人员的教育科研水平和当地教育质量;协调安排我校教师开展教育调研和学生校外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活动;指导相关方向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
科学研究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与地方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安排我校教师下基层调研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指导相关方向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运行与管理
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依托各县(市、区)教研室建设。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总负责。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所承担工作站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安排1名领导担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所在县(市、区)教研室推荐1名领导担任副站长,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高教研究室、教育科学学院对各工作站的研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参与各工作站的研究工作。
科学研究工作站依托各县(市、区)科技局建设。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负责。各二级学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具体负责所承担工作站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安排1名领导担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推荐1名领导担任副站长,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
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教育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拨付项目研究经费,由各工作站组织研究人员申请;同时,各工作站组织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工作站研究成果归渭南师范学院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学校给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和科学研究工作站统一挂牌,并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研究成果、先进工作站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三、两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部署安排联系建站事宜,一季度完成。要切实做好工作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作站的功能与作用。
2.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组织二级学院及各工作站于4月底前完成201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科学研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单位安排一览表
渭南师范学院
2013年1月8日
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科学研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单位安排一览表
序号 |
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站建设县(市、区) |
科学研究工作站建设县(市、区) |
建设与管理单位 |
1 |
韩城市 |
韩城市 |
人文学院 |
2 |
大荔县 |
大荔县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合阳县 |
合阳县 |
外国语学院 |
4 |
潼关县 |
潼关县 |
音乐学院 |
5 |
澄城县 |
澄城县 |
美术学院 |
6 |
华 县 |
华 县 |
传媒工程学院 |
7 |
华阴市 |
华阴市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8 |
蒲城县 |
蒲城县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9 |
富平县 |
富平县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10 |
白水县 |
白水县 |
继续教育学院 |
11 |
临渭区 |
临渭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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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科学技术处 |
13 |
|
经开区 |
社会科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