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秦东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实验区
基础教育教师专家库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精神,为学校聘请基础教育研究专家评委、各二级学院聘请基础教育兼职教师、落实师范生培养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提供方便,经研究,决定建立秦东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实验区基础教育教师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与所负责共建的县(市、区)教育科研工作站、实验区基地学校联系,收集县(市、区)教研室、实验区基地学校所有专职教研人员的详细名单,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
2.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秦东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厚德楼31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jsjyxt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xx学院基础教育教师专家库名单。
秦东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