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4〕32号
省属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培养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和《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项目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共设置5种类型、80个改革项目。其中,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5个,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0个,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20个,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改革项目10个,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5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校应主动适应本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办学优势与特色等,选择适合的改革项目进行申报。拟申报改革项目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应具有连续10年以上教师教育办学历史,是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二)申报高校须按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相关类型改革项目的具体要求先行开展实践达两年以上。
(三)申报高校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协同培养的标志性成果。
(四)申报高校须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每所高校申报改革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同一所高校申报不同类型改革项目,应分别填写《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
(三)相关附件可从国家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网主页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qgjszy.org.cn)。
(四)各高校应于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将以下书面材料寄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书》关于工作基础、改革与建设方案等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四、联系事宜
联 系 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fc@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